王伯伯今年八十歲,王阿嬤七十七歲。他們相識於 1967 年——王伯伯在台北衡陽路一家西裝店當學徒,王阿嬤是隔壁布店老闆的女兒。王伯伯第一次見到她,就跟同事說:「我要娶這個女孩。」
可是王阿嬤對他完全沒興趣。王伯伯追了她整整一年——每天從衡陽路上的花店買一束花、每天在她回家路上塞一張寫了字的紙條。
1968 年 4 月 7 日,王阿嬤終於答應跟他吃一頓飯,地點是台北中山堂旁的小冰果室。那天他們拍了第一張合照。
五十七年前的一張黑白照
那張照片只有名片大小,邊角磨損、整體泛黃。但兩個年輕人並肩坐在冰果室紅色塑膠椅上、面前各擺一碗剉冰、王阿嬤低頭羞澀微笑、王伯伯則望著鏡頭傻笑——這個畫面,五十七年了,還清楚。
修復+三分鐘動態
我們先把這張小照片高解析放大、邊角修補。上色時依王伯伯記得的細節:剉冰上面是草莓紅醬與煉乳白、王阿嬤那件粉色蕾絲領小洋裝、王伯伯那件白襯衫和當年最流行的橫條紋領帶、冰果室紅色塑膠椅、桌上那只共用的鋁製湯匙罐。
接著做動態分層處理:讓兩人手中的湯匙微微移動、王阿嬤的瀏海在冷氣風扇下輕輕飄、剉冰冒著的微微寒氣。三分鐘短片,配上王伯伯近期錄的口述旁白:「她那天答應跟我吃飯,我吃完整碗冰都還沒回過神⋯⋯」
「我追妳一年很值得」
結婚五十七週年那天,王伯伯把短片投影到客廳的牆上。王阿嬤看完,看著現在八十歲的丈夫,輕輕地說:「你那時候真的很煩。每天送花、每天塞紙條,整條街的人都在笑我。」
王伯伯笑得很大聲:「但我追妳一年——很值得。」
有些愛情不是一見鍾情,是花了一年才換到一聲「好啊」。如果你家也有一張「她終於答應跟我吃飯那天」的舊照片,歡迎把它交給我們——我們替你,把那碗剉冰、那雙湯匙、那年輕的兩個人,重新放回 1968 年的那個下午。




